中国出新规 禁止就业性别歧视

中国政府九部门最近联合下发通知,禁止企业单位在招聘是歧视女性。在此前没有明文界定就业性别歧视范围的情况下,这次通知的印发似乎是一次进步,但是否真能改善中国职场普遍的性别歧视状况呢?

中国人社部和教育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,要求“各类用人单位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、发布招聘信息、招用人员过程中,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,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、拒绝录用妇女,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,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,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,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”。

对于中国政府部门就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作细化规定一事,维权律师常玮平表示:“对过往做法的梳理和总结,算是一个进步。毕竟既往的劳动力市场出现了对女性的歧视。这个通知里面提到的也是比较典型的现象。对雇主来讲,公平的对待可以产生很好的效益。”

中国东北地区一所高校的学生吴丽(化名)则告诉记者,相关机构在执行规定方面可能不会太过积极。

“中国的性别平等状况本来就不好。我想还有很多隐性的方法吧。招聘广告里一些条件不明写出来,比如到面试阶段后,可操作的空间非常大。”

国际人权组织“人权观察”去年发表报告指出,近年来,中国政府及企业的招聘广告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。

大批广告除了明确要求仅限或优先录取男性外,还有把女性“物化”的倾向,包括要求女性求职者符合与职位无关的身高、容貌等生理特征,更有业者用在职女员工的外貌来吸引男性应聘者。

中国独立媒体人易文向记者介绍说:“主要是看在什么行业当中。如果是教育、服务行业领域,对身高和样貌的要求就会很多。做幕后的话就这方面的要求程度就会很低。”

本台记者在中国知名招聘网“智联招聘”浏览时发现,一些招聘广告会在职位名称后面加上具体性别。例如男项目助理、男保洁、男外贸专员,任职要求中也会注明要男性。

还有一些招聘信息包含年龄、身高限制,并要求应聘者形象气质良好,身材匀称,相貌端庄靓丽。

常玮平律师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解释,社会上对某些职业的刻板印象是职场性别歧视的结果:“这个根源于我们受过的教育、社会当中的种种偏见。在男权注意、男尊女卑的儒家思想下,大家不觉得这是事关一个人的尊严、潜力和价值的问题;也不觉得这是一个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共政策问题。”

常玮平律师建议说:“目前有一些学者在推动反就业歧视法,就是有一个专门的法律对就业歧视情况进行规制。因为目前的相关规定是建于各个法律中的某些章节或条款里,不是很全面的保护。所以如果一个系统性的法律能够通过立法程序付诸于实践的话,我觉得是比较可做的,也是效果比较好的事情。”

他强调,各企业或政府单位应该仅仅以工作能力和潜力来区分应聘者,而不是以不相关的标签来划分求职者,否则是对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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